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日期:2026年05月06日
各潜在投标人:
大亚湾综合文化创意园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XLY26-300318),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现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付款方式可否按照我方标准付款方式(设备合同:5%定金+25%预付款+70%提货款,安装合同:50%进场款+50%验收款)或中标后商榷?
回复:不可以。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问题2:由于本次项目梯台量多,方案较为复杂,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延后到5月22日。
回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答疑问题无实质性变更,故本次投标截至时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是否有要求固定格式,建议厂家模板。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4:合同条款建议增加违约上限,违约上限按合同金额的10%。
回复: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设备付款方式建议按如下:(1)、分批买卖合同预付款:分批买卖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及盖章清单向乙方支付该分批买卖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分批合同预付款(定金)
(2) 、交货前款项:在分批合同约定交货期的10个工作日前,甲方凭乙方发票向乙方支付该分批买卖合同总价款的60%,乙方收到款后10个工作日发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若分批到货,则分批支付款项。(3)、设备进场款: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发票向乙方支付该分批买卖合同总价款的27%。若分批到货,则分批支付款项。(4)、安装验收款:设备安装完成通过政府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金额为该分批买卖合同总价3%,期限等同于保修期的银行保函,作为对乙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担保,甲方凭乙方发票及保函向乙方支付该分批买卖合同总价款的3%货款。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验收,则甲方按时支付该笔款项(最长不超过货到工地之日起12个月,两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若分批验收,则分批支付款项。
回复:不采纳,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现场土建是否已经施工,扶梯土建方案建议按厂家标准预留?
回复:土建已施工,按现有招标文件,请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
问题7:电梯梯号:DTB-5,DTB-10,轿厢尺寸建议按厂家标准?
回复:不采纳建议,按招标文件中轿厢尺寸。
问题8:电梯梯号:XTA-2,顶层高度需调整为4600mm,请确认?
回复:无需调整,按招标文件中轿厢尺寸。
问题9:轿厢壁材质要求304发纹不锈钢,同时需要预留400kg装饰重量。如轿厢需要需要二次装修,建议轿厢按喷涂钢板配置?
回复:不采纳建议,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轿厢壁材质。
采购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惠州市建信立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